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旧件回收

国家发改委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鼓励整车企业回收旧件用于再制造,并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纳入规范化循环利用体系。

大众财经网 10月10日消息,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文件对再制造企业的准入、旧件回收、生产制造到市场流通提出了覆盖全链条的管理要求。

对于普通车主和汽车维修市场而言,再制造零部件的规范化意味着未来在更换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部件时,有望以更低的成本获得质量可追溯的合规产品,而不必全部依赖价格更高的全新件。对行业来说,这份征求意见稿把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到市场流通纳入统一监管,既为正规再制造企业打开了稳定的旧件来源,也为循环经济和减碳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

从文件结构看,《意见稿》涵盖了企业规范管理、旧件回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多个部分。其中,旧件回收被视为整个再制造链条的起点,也是最受关注的一环。国家发改委在文件中明确,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件用于再制造,同时支持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为再制造企业提供检测、分选、清洗等服务。

在报废汽车资源的利用上,文件对“五大总成”作出了清晰界定,即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再制造企业向回收拆解企业收购上述部件时,所回收的种类必须与企业自身的再制造零部件类型相一致,避免出现超范围、无方向的回收乱象。与此同时,文件强调不得回收尾气后处理装置进行再制造,而对回收排放控制关键部件进行再制造的,则必须符合国家的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为防止报废零部件流入非正规渠道,文件还要求再制造企业将收购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优先用于本企业再制造,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对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部件,则应作为废料交售给冶炼或破碎企业处理。此外,文件也支持回收拆解企业将“五大总成”直接交售给通过认证的再制造企业,进一步理顺了上游供给。

业内人士指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在西方成熟市场已形成规模化产业,而在国内,旧件来源不稳定、标准体系不统一、消费者认知不足一直是制约因素。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全链条纳入统一规范,有助于打消整车厂、拆解企业和再制造企业之间的协作顾虑,也为后续出台正式管理办法、培育再制造消费市场奠定了基础。意见反馈期内,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提交修改建议,最终版本预计将在汇总意见后进一步完善并推动出台。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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