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对外投资办法12月施行:居民个人可成境外投资主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施行,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居民个人可成为对外投资主体,并完善境外权益保护与风险防范机制。

10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新修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明确这部新规将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2017年出台的旧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步废止。对普通读者来说,最值得关注的是新规里的一处变化:对外投资的“投资者”范围,从原来的境内企业、非企业组织,扩展到了居民个人。

把时间拉长看,中国对外投资已经走过了快速增长的一段路。官方数据显示,从2017年到202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由1583亿美元增至2136亿美元,存量则从1.8万亿美元扩大到3.4万亿美元。不到十年时间,走出去的规模几乎翻了一倍。这些投资让中国产品、服务和品牌走向海外,也为境内投资者带来了收益,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

新规把居民个人纳入投资主体,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随意出海投资。文件同时强调,个人仍可继续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港股通、跨境理财通)等既有渠道,在境外金融市场进行投资。换句话说,这是把早已存在的实践用制度“正名”,而不是新开一个口子。对普通人而言,影响更多体现在政策确定性提升,而非投资门槛的突变。

外部环境是这次修订的重要背景。近年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局部冲突和动荡增多,企业出海面临的政治、安全等风险明显上升。新规针对性地完善了重大不利情况报告制度和对外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并对少数金额大、关乎外交关系的项目设置前期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目的是让管理部门和投资者更早形成合力,保护中方权益、防范境外风险。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会修订发布新版配套格式文本、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并完善全国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方便投资者线上办理。从长远看,这部新规的落地,是“一带一路”深入推进、对外投资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注脚。对有意布局海外的企业和个人来说,规则更清晰,往往比短期红利更重要。

同日的钛晨报还梳理了两条市场动态:一是有媒体称DeepSeek已完成约千亿元融资、宁德时代与腾讯参投,但该说法仍未获公司官方证实;二是针对网传“宁德时代董秘被打”,据知情人士回应已有相关说明。两者均属待确认的传闻,读者宜以官方信息为准。

信息来源:钛媒体

本文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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