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算买房的家庭来说,这两份文件的核心变化就一句话:开发商不能刚打地基就卖房了,你的购房款也会被管到房子真正交付才释放。这意味着”烂尾”和”钱被挪用”的风险进一步下降,但短期内新房供应节奏可能收紧。
10月15日,深圳发布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杭州也由住保房管局、规划资源局、建委及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地方实施意见(试行)。两地动作指向同一个方向:把商品住房的预售环节管得更严。
深圳的方案对”封顶预售”给出了明确标准:2026年8月28日之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时,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即完成屋面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并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记录。此前已取得规划许可但未办预售的,按原政策执行。
资金监管是另一道闸门。深圳要求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只有在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才能解除监管。杭州则进一步推行主办银行制度,要求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分期或一次性房款等全部存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这项改革并非凭空而来。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长期以来”低首付即可预售”的模式,在行业上行期加速了开发周转,但在下行期也暴露出资金挪用、项目停工等问题。2024年以来,多地已陆续试点”现房销售”,此次深圳、杭州以地方细则形式落地,相当于把”封顶才预售、交房才解款”从试点推向常态。
对市场的短期影响存在两面性:一方面,购房者的权益保障明显增强;另一方面,预售门槛提高会拉长开发商的资金回笼周期,部分资金紧张的企业可能放缓拿地和新开工,进而影响到新房的上市节奏与区域供需。这或许是政策落地后最值得观察的变量。
信息来源: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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